2015/06/04

台灣人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台灣政治人物談到同性婚姻,觀望派總是推說要等到社會有共識。然而我們一直沒有嚴謹公正的單位進行長期民意追蹤。

目前在網路上找到最早的調查是行政院研考會在2001-06-04公佈「有人主張,同性戀男女也可以結婚並收養子女,請問您贊不贊成這個主張?」訪問結果:
  • 不太贊成和一點也不贊成:59.9%
  • 贊成和還算贊成者:23.2%
  • 不知道、很難說、沒意見及拒答:16.9%

上面這個問題包含兩個部份,一個是結婚,一個是收養,放在一起問,回答的難度就會變高。

我看到曾嬿融所寫臺大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女同志家庭親職實作》,提到以下這一段,發現各國同性婚姻的演進過程通常是「先婚後有」:
在各國推行同志婚姻的立法過程中,同志生養孩子的權利往往是最難以突破的一 道關卡。其他國家常見的同志婚姻立法過程為先通過民事結合,釋放部分內嵌於婚姻中的某些權利,例如稅制、醫療權、遺產等處理伴侶關係的法條,進而擴大婚姻中對於配偶的性別限定;而關於同性伴侶領養以及使用人工生殖的權利,常常是爭取過程中最困難的部份,也往往引起最大的質疑和社會討論。 
各國之所以遲未開放同志婚姻法,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正在於婚姻制度包含了領養與人工生殖權:例如丹 麥早在 1989 年就通過同性伴侶法,是全世界第一個通過伴侶法的國家,卻遲至十七年後(2006 年)才通過人工生殖法,二十一年後(2010 年)才開放同志伴侶間的共同領養權;冰島在 1996 年通過了同性伴侶法,卻在 2006 年才通過同志領養及人工生殖使用權,與伴侶法的實行相距十年之久;而挪威雖然在 1993 就通過同性伴侶 法,卻在 2009 年通過同性婚姻法的同時才一併立法允許同志使用人工生殖;其中比利時更是在通過了同志婚姻法(2003 年)之後三年(2006 年)才開放同志領養權。在上述例子中,我們驚訝地看到比利時竟然通過一個取消領養權的同性婚姻,這清楚地展現了社會對於同志養育下一代的爭議。 
綜觀各國同志伴侶權益的修法歷史,我們可以發現國家與社會對於同志生殖和養育下一代充滿了質疑;同志是否得到完 整的家庭權,最後一個關卡常在於國家是否給予同志家庭「有」小孩的權利。這裡 的「有」包括了生和養,亦即包含了人工生殖技術的使用以及領養孩子的權利。

關於同性婚姻的民意調查,一直到2012年才有突破性的發現。

行政院國科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發展處主持的台灣社會變遷調查,從1985年正式執行,「從1990年第二期計畫開始,每年都進行兩份獨立的問卷調查。研究規劃的主要原則,是以其中一份問卷每間隔五年重覆同樣的調查主題(一共有五個固定主題:綜合問卷、家庭、社會階層、 大眾傳播、宗教),從事貫時性之調查,收集含有兩個時間點以上的資料供比較分析,以 突顯社會變遷的趨勢。」

對於同志和同性婚姻的看法,便屬於「家庭與性別角色」核心題組。最近一次的調查是在2012年執行,2013年發表報告全文可下載:「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第六期第三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

如果你沒有時間看全文,可以看看這作者用三篇文章,說明為什麼以前有關同志的學術調查不可信、為什麼這次的台灣社會變遷調查值得採信,以及這次調查的重點內容:

說明台灣社會變遷調查值得採信的原因:
(一)樣本具有代表性
(二)調查過程嚴謹
(三)問項公允、符合問卷草擬原則
(四)創意設計:為了降低面訪時同志受訪者面對陌生訪員的出櫃壓力(有多少人有勇氣面對一個陌生人,按了你家電鈴、拿著平板電腦要來蒐集資料,才坐下來不過半個多小時就敢說自己是同性戀、雙性戀呢?),並提高資料的準確性,研究員在問卷最後加入了一個創意的遊戲,讓受訪者翻數字牌,與性傾向代表的數字相減,記下差數。
作者整理報告中7項重點:
  1. 出櫃:約七成的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同性戀者向父母坦白自己是同性戀會造成父母的痛苦」
  2. 私生活很亂?:四成的民眾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同性戀者私生活都很亂」,明顯超過同意或非常同意者的三成,其中有兩成五的受訪者持中立意見
  3. 性認同不等於性別特質:反對「女同性戀都是男人婆」的受訪者高達四成三,高於贊成者的三成。而同意或非常同意「男同性戀都很娘娘腔」的受訪者,與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的比例不相上下
  4. 恐懼同志「街」吻:「同志之吻」在台灣社會裡仍然是強烈禁忌,有高達五成三的受訪者不能接受一對同性戀者在街上接吻,僅不到三成民眾同意同志有公共接吻的權利。
  5. 同性戀婚姻權:高達五成二的民眾同意或非常同意「同性戀者也應該享有結婚的權利」,僅有三成民眾反對。
  6. 同志家庭與教養能力:台灣民眾雖支持同志婚姻,但不代表認為男女同志伴侶與異性戀夫妻具備相等的親職能力。僅不到四成的民眾認為女男同性戀「和一般夫妻一樣能把孩子教養好」,而其中對男同性戀伴侶的質疑高過五成,也高於對女同志伴侶不同意的四成五。
  7. 同性戀人口比例:爭議的同性戀人口比例沒有達到眾人相傳的百分之十。2,072有效樣本中,僅5人勾選自己是同性戀(0.2%)、36人自我表述為雙性戀(1.7%)、52人表達我不確定(2.5),另有21人不知道(1%)。而爭議的同志族群比例,推估至少佔台灣總人口4.4%。

在 2012 年另有三份民意調查。對於同性婚姻合法化,大約是過半的支持率:

  • 聯合報系:55%贊成
  • 旺旺中時:56.2%贊成
  • TVBS :49%贊成

是否支持同志合法領養小孩,則是過半的不支持

  • 聯合報系:40%贊成,52%反對
  • 旺旺中時:58.1%贊成,31.4%反對 
  • (台灣社會變遷調查-同志教養能力:認為男同志-27%贊成,52.5%反對; 認為女同志29.4%贊成,45.2%反對)

到了2013年8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也發表了【關鍵的十年,關鍵的1/4 同性婚姻民調結果發佈:53%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僅37%表示反對。


雖然這些過半數據非常樂觀,但是真要執行類似愛爾蘭的全民公投,恐怕還是有風險。更為清楚的民意變遷,或許真要到下個5年調查,大約在2017年才會明朗化吧。


5 意見:

匿名 提到...

We never see the raw data of public survey and we don't know how the authors conducted the survey and analyzed the data. How they present the results can often reflect what they stand for or what they believe.

One of the interesting news about same-sex marriage is the retraction of a paper published in a pristine journal "Science": Doubts About Study of Gay Canvassers Rattle the Field (New York Times). This article shows the problems not only in academic research but also in public survey.

Orange 提到...

Doubts About Study of Gay Canvassers Rattle the Field 的文章聯結在此:http://www.nytimes.com/2015/05/26/science/maligned-study-on-gay-marriage-is-shaking-trust.html?_r=0
我自己是很難想像用什麼方法可以遊說原本不支持同志婚姻的人改變立場。

山蘇 提到...

前些天我問一位年紀約五十的忘年好友,她覺得同性愛的比例至少有20%
她交往過的對象 很多都有過婚姻 小孩。
我不清楚這意味著什麼?

幸福從來不是容易的
她需要克制 需要包容 需要無盡的耐心

我無法理解 哪一個人或哪一個社會 有權力剝奪兩個相愛的人

人生短短幾十年 每個人都會是這世界的過客
何不留下溫暖的餘暉 何不給每一個生命一個微笑


Orange 提到...

性傾向真的是個隨著時間不斷變動的光譜,20%看怎麼定義,可能只是某個時間點的「快照」。

虾虾 提到...

US Supreme Court rules in favor of same-sex marriage nationw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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