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臉書曾經分享一位臉友最近登上Line貼圖的商業作品:「怪獸BOSS與條紋小祕書」。我覺得表達得不夠清楚,決定在部落格上正式介始。
「魔人姿」是作者的稱號。我第一次從流量軟體追蹤到她的Plurk,看到這個名字,略有側目。心想不曉得是那位怪怪年輕人在看我的部落格,只是覺得此人好日系風。
到了臉書環境,我漸漸看出「魔人姿」就是非常喜歡唱歌和畫畫的Amy君。在二年多不算相識,不常對話的偶而窺視過程中,我看到她照顧妹妹,組裝房間裡的大書架,為服務的機構繪畫海報,以及突然著魔似地繪畫各式各樣的插畫。她最近迷上的是《瘋狂麥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