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不會把讀者寄給我的email拿出來分享,因為有些涉及到私領域.但是這一封讓我忍不住想把他寄來的照片放上來.因為這與上次在瑞典的網友發現Oranges Are My Favourite Fruit (T-shirt),真有異曲同工之妙!
話說他去法國旅行,發現有一些關於orange的事物:
- 「前些日子去了一趟法國,發現法國人也偏愛orange colour,連他們最大的電信業者也名為orange (*不知是不是這個網站orange.fr?),甚至連hotel也叫orange,哈哈,還有更妙的是南法有一個小城也叫orange,我在去Avignon的火車上經過,沒下車但有將手上的lonely planet拿來查一下,原來orange小城以前還是一個小國,還有一個公主當了荷蘭王國的皇后。」
我突然莫名地感動:有人在地球遙遠的另一邊,在無憂無慮沒有上網的假期中,看到異國的招牌仍會念起這個與他素昧平生的部落格.真是甜蜜的負擔.
同一天,第四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通知,本站入圍初審階段.規定我們要貼上活動貼紙和發表一篇入圍宣告文章.真不知該如何回應,因為我並不了解他們的評審標準,只知道藝術文化類共計報名3015,初審入圍368,我們是幸運的12%入圍者.除了表示拉拉沒缺席之外,好像也沒什麼改變.
不過,我該寫點別的文章了,免得陌生人來一看滿篇Lena Headey,以為我們只貪戀美女圖案,沒有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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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敬請留名字(名稱)讓我可以有機會記得/認得你 :)2.用手機留言容易被系統判定為垃圾留言,沒關係我晚一點會把它撈回來。